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第十二屆「郎靜山紀念攝影獎」評審方式
1. 理事長致詞
2. 郎靜山紀念攝影獎主任委員致詞
3. 評審委員介紹及頒贈評審聘書
4. 工作人員介紹
5. 評審方式說明
● 總投件數: 件,所有作品均於評審會場當場拆封。
● 為公正起件,作品不報作者姓名,以編號替代。
● 初審
1.依編號順序宣讀作品題名及創作理念。
2.評審委員依編號順序審核作品。
3.請勾選同意或不同意,勾選時請注意作品編號是否相同。
4.初選請勿太嚴,預計錄取1/2作品進入複審,依同意票數
高低錄取。
● 複審
1.依編號順序宣讀作品題名,評審委員審核作品。
2.請勾選同意或不同意,勾選時請注意作品編號是否相同。
3.有超過半數以上評審委員同意之作品則進入決審,預計
錄取1/4左右之作品數。
● 決審
1.依編號順序宣讀作品題名,評審委員審核作品。
2.請勾選同意或不同意,勾選時請注意作品編號是否相
同。
3.有超過半數以上評審委員同意之作品則進入總決審。
● 總決審〈協商討論﹙或表決﹚決定錄取作者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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